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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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厅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辅,及时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厅网站各栏目共发布信息2554篇,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284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258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33微博发布信息239条。通过政策文件库栏目公开13件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并采取文字和图解的形式进行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链接。及时更新厅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机构职能,认真做好人事任免、招考招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我厅主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厅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的诉求认真做好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确保及时准确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公文质量,确保答复书主体得当、告知及时、答复内容项目完整、司法救济渠道明确。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6件,其中予以公开的21件,本部门不掌握信息的3件,所有来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建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和格式。对20211112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其中决定现行有效的文件268件,宣布失效的21件,宣布废止的56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宣布失效、废止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标注、修改或撤销。

(四)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每季度抽查全厅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定期开展错别字、错链清查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任务,加快提升我厅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能力。2021年,我厅有行政职能的4个直属单位网站关停,相关内容整合至自治区住建厅网站,相关域名集中清理。

(五)信息公开监督情况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网上监测评估,每季度通报评估结果,并及时组织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56

2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0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3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2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3

3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范围有待拓展。如未公开部分重大决策草案说明或解读,以及意见征集反馈与采纳情况;是部分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如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没有在3个工作日内同步发布。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如在探索运用短视频、卡通动态等群众一目了然的展现形式,开展多方位政策解读方面表现不足。

(二)下一年工作打算。是及时公开决策草案或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结果后及时公开全部意见征集情况,说明采纳内容并答复,解释不采纳意见内容的具体原因。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要求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和报批。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在做到图文并茂的基础上,丰富解读形式,探索新颖的解读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将自治区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截至20211231日,年度任务基本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围绕自治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制定公开城市更新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物业企业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要点,定期公布相关工作落实进展情况。

2021全区改造老旧住宅小区4.6户,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708完成抗震农房改造10530户,城镇棚户区改造4002套,累计入住公租房165088套,指导银川市研发掌上公租房APPPC网页公众平台,银川市被住建部列为全国推广公租房APP项目10个试点城市之一。印发全区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96%,建成城市公园204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01平方米,位居全国前列。出台物业服务企业及企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服务导则,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专项行动,全区公示物业服务信息的项目1984个。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所有事项实现100%网上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再提速30%以上,宁夏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得到国家充分肯定,审批标准化改革经验被国家工改办在全国推广

2021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件,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jst.nx.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建议,请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路69号,电话:0951-5023012。)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