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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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章文件要求,坚持以《条例》、《办法》和有关规章为依据,以加强制度建设和载体建设为抓手,以满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合法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为目标,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途径,使之成为展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窗口和促进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的手段,现将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厅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为确保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我厅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厅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立了由厅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法规处、厅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申请公开制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七项工作制度,目前已形成了覆盖面广、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在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得到很好的落实,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到厅系统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当中,有效督促厅系统各处室各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各单位依照各项工作制度并紧密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程序,明确分工、划分责任,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发布、保密审查等各项机制。

    三、突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推动信息资源整合

    近年来,我厅始终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作为确保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关键工作,现已初步形成厅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信息刊物、新闻媒体承担主动公开信息,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承办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努力满足公民、法人和各类组织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资源的需求。今年,为解决现有厅门户网站个别栏目设置不合理、无法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等问题,我厅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的改版升级,改版后的门户网站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特别是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有关信息和栏目进行了分类整合,始终把如何更加便于社会各界查询访问相关信息作为每个栏目设置的基本原则,真正把门户网站建成社会各界获取我厅政府信息的主要来源渠道。

    四、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0年,我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信息刊物、信息公示栏、电子大屏幕及区内外新闻媒体等平台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自今年1月至1130,我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81条,其中公文信息125条、公告公示信息38条、工作动态信息218条,该网站已成为发布和获取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的主要来源渠道。今年,我厅通过编印信息刊物积极公开各项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截止11月底,共印发《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简报》140期,《宁夏住房城乡建设信息》22期,《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双月刊)刊物5期,累计发放各类信息刊物1.7万余份。对我厅负责起草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规划区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等政府规章性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今年以来,我厅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主办的大型活动,均邀请区内外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群众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决策和执行过程。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各种设施全方位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及时公开和发布各类重要政府信息。730,我厅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并就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近年来,我厅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形式向社会发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热点焦点问题相关信息,较好的发挥了舆论引导、强化沟通、全民参与、赢得支持的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厅各项工作的公开透明。努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和监督全区各市县城市供水、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据《条例》规定,不断加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事项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指导监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收费公示、价格听证、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近年来,我厅领导多次走进“政风行风在线”直播间,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和社会各方密切关注的问题,通过媒体这一窗口与百姓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通过解读行业政策、介绍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等内容形式,提高了我厅各项工作透明度,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五、努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厅严格按照《条例》、《办法》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和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开展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10]69号)要求,我厅在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统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业务。驻中心窗口努力克服工作人员少、办理业务量大等不利因素,安排专人办理申请咨询业务,为办事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解答服务,同时将所有已受理的咨询问题进行汇总并梳理分类,对受到普遍关注的政策文件和有关事项,专门印制了答疑指南向咨询人发放。

    由于目前我区公民、社会组织对依法按程序获取政府信息观念意识不强等各种客观因素,我厅今年以来尚未收到有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材料,驻中心窗口主要受理的都是申请人口头咨询业务。针对这一问题,我厅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了进一步说明,积极引导各信息需求方依照公开制度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六、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导帮助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积极参与配合下,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还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还不够深入,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愿望不够强烈,截止目前,我厅尚未接到有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材料。

    二是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七、下步打算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针对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厅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健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努力营造组织得力、规范有序、奖惩严明、争先创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取有关政府信息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开展教育培训、观摩交流、考核检查等活动,学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面,加大对薄弱工作环节的整改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三是在工作实践中取长补短,学习借鉴区内其他厅局和其他省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先进工作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执行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是继续重视学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文件学习作为日常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并作为学习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

    五是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政府信息公开设施、设备条件,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完善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加与民互动功能,增设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在线填写提交功能等方便群众使用的实用功能,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尽快完善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标准等配套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